2008.4.1 第 177 期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放射線科徵求教師一名


    依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各系(科、所、中心)新聘專任教師甄選委員會設置辦法(通則)』辦理。
申請資格

1.放射線科新聘教師需具本國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醫學院醫學士以上資格,並具有本醫師證書、本國放射線專科醫師證書及執業執照者。

2.申請者需具獨立研究能力,並有教育理念及教學服務熱誠。

檢具資料

1.個人履歷表6請逕自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人事組文件表格中下載教師新聘推薦資料表 使用,最後一頁系、所教評會意見免填、學經歷證件影本、本醫師證書影本、本國放射線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執業執照影本、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繳)、主論文(200611以後刊登或已為接受者)、最近五年內著作目錄(200411以後刊登或已為接受者)、學術獎勵、榮譽、重要事蹟、目前及未來可擔任之課程及研究計畫概要,及其他有助於瞭解申請者之資料。

2.推薦函二封。(請寄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臺大醫院影像醫學部主任室轉「放射線科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

截止收件 請於97530(星期五)北時間下午5時前送達臺大醫院影像醫學部主任室處,文件請註明「放射線科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收,逾期恕無法受理。
預計起聘日期

9821

收件地址 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臺大醫院影像醫學部主任室轉「放射線科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Department of Medical Imaging,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 No. 7 Chung-Shan South Road, Taipei, Taiwan, ROC)
聯絡電話+886-2-23562570,單美麗小姐
傳  真+886-2-23224552;電子信箱:beauty01@ntuh.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