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理學院二號館發生火災事件
一、時間:97年2月1日(星期五)下午
二、事發經過:在整修示範教室講桌課桌椅之際,承包商人員使用甲苯進行噴塗調漆作業,因未做好管理,人員於現場抽煙,導致容器燃燒,產生濃煙,所幸即時以滅火器完全撲滅,無財產設備損失及人員受傷。
三、發生原因:承包商人員因使用甲苯進行噴塗調漆作業,因未做好管理,人員於現場抽煙所引起。
四、檢討與建議:
(一) 該建築單位較多,一樓進行維修等工程,因未張貼公告或告知相關單位人員,致事故發生時位於三樓材料系人員,無法聯繫物理系相關人員。
(二) 事業單位有義務告知承包商作業場所相關潛在危險性與要求應落實相關安全衛生注意事項,並應不定時巡視承包商施作期間是否遵守相關規定。
【案例二】昆蟲系中非大樓發生火災事件
一、時間:97年2月10日(星期日)晚上
二、事發經過:因電源延長線短路起火導致室內悶燒,所幸無人受傷。
三、發生原因:延長線老舊所引起。
四、檢討與建議:
(一)加強用電安全;確認使用之電量於電力安全負載範圍內。
(二)落實自動檢查機制:
1.實驗室現有之電力系統,除校方例行維修外,各單位亦須定期檢查實驗室中各項儀器、設備的線路,是否有脫落或接觸不良等情形。
2.應確實檢查線路是否適當固定。
(三)電器設備使用完後,應儘量將插頭拔掉,以免增加意外事件之發生。
(四)使用延長線時,應注意不可將其捆綁,由於電線綑綁後,熱量很難流通,溫度升高將融解塑膠,易造成銅線短路著火。
(五)延長線應在容許負載容量下使用,且延長線上有連接多孔插座,應使用具保險絲安全裝置或過負荷保護裝置之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