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3月2日本院95學年度第6次院務會議通過下列各案:
一、本院醫學系與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亞洲分校合作備忘錄,業經雙方代表完成簽署,自2007年2月7日起生效,效期3年。
二、藥學大樓興建案決議如下:
(一)基於本校已規劃藥學大學預設基地三作其他使用,爰請刪除之。
(二)請將本院95學年度第3次院務規劃委員會會議紀錄,關於籌設藥學大學討論決議「請校方惠予提供藥學大學完成後二十年內水電維護費之協助,不得影響本院相關經費之運用」納入計畫書。
(三)請評估學生畢業後就業市場之需求,並於規畫書第27頁「興建經費籌措及爾後維護策略」內,加入BOT相關事項,如產學合作方案。
(四)請李主任依與會同仁所提意見修正後報校。
三、本院物理治療學系與香港理工大學康復治療科學系學術合作備忘錄草案決議如下:
(一)調整中文版備忘錄簽名欄位次序。
(二)請將第二條「性取向」修正為「性別偏好取向」。
(三)請依與會同仁所提意見修正後報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