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1 第 165 期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眼科誠徵主任
依 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眼科主任推舉辦法
資 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96年8月1日聘時年齡未滿62歲。
  2. 在眼科學領域具有學術成就,教育理念及領導能力者。
  3. 部定教授或副教授並具本校聘任資格
  4. 具本國眼科專科醫師證書且在教學醫院擔任專任主治醫師10年以上。
推薦資料
  1. 個人履歷及所有著作目錄並附五年內代表作3篇。
  2. 簡述對本院眼科未來教學、研究、服務之發展目標及策略。
  3. 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或副教授3人以上連署之推薦函及被推薦人同意書。
截止日期96年5月18日下午5時前送達眼科主任室
聯絡地址臺北市中正區100中山南路7號12樓,臺大醫院眼科主任辦公室「眼科主任推舉委員會」收
聯絡電話 (02)2356-2131
傳真專線 (02)2393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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