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訊-博士班 English

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班申請辦法
 
 
910807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930106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930601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940607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950510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970513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980205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980609系所務會議修訂通過
   
  • 碩士班研究生修畢分子生物學(課號420 U0100),得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 評定標準:
    a.分子生物學(課號420 U0100)成績佔40%
    b.專題討論成績平均佔30% 
    c.研究成果佔30%
    d. 總分80分以上才考慮擇優錄取
  • 向系上提出申請時間:
    (1) 申請上學期入學之作業日期:
      碩一同學:每年三月十日前提出申請。
      如錄取不滿額,再開放給碩二以上同學,申請日期在每年四月十日前。
      若尚有缺額,至六月三十日止,開放給碩一同學申請。
    (2) 申請下學期入學之作業日期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
  • 繳交資料: 歷年成績單, 書面研究成果(需指導教授簽名)
  • 審查結果經審查會議通過後公告於本系佈告欄。
  • 本規則有未盡事宜得依據大學法及『台灣大學教務章則』處理或由系所務會議決定。
  • 本規則經本系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