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訊-博士班 English

博士班新生選擇指導教授之準則暨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910807系所務會議修定通過
 
970603系務會議修定通過
   
  • 博士班新生可自行與系所專任老師洽談以選擇指導教授,。若新生無法即時決定指導教授,則可先選擇一位老師的實驗室進行rotation,期限最長三個月(自行與老師約定),第一階段rotation結束後若無法決定指導教授,可再取得另一位老師的同意,進行第二階段的rotation,最遲需於一年級下學期開學前決定指導教授。
  • 選擇rotation的學生,指導教授暫為系主任。
  • 學生經指導教授協助並依據本系博士班研究生論文指導原則,選定論文指導委員。
  • 博士班學生需修畢必修課程且成績及格,並最遲於四年級下學期開學前完成資格考試;有關博士班資格考試請參照本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
  • 博士班學生通過資格考試後,有關學位考試事項,請參照本系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補充規則。
  • 本注意事項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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